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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有关规定

时间:2011-09-20  来源:  作者:
  

  发展党员工作要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肃认真对待,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发展手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一步骤,都是把好入口关、保证党员质量的重要方面。根据党章规定,结合我局具体情况,现对发展党员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慎重地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和发展对象

  1、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都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内容应包括:

  (1)个人履历,政治历史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2)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及对待入党的态度。
    (3)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本人的主要优缺点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入党申请人应明确提出入党申请。
    党支部在接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以后,要及时派人同其热情诚恳谈心,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提出存在的不足和希望,同时,着重帮助申请人从思想上明确入党目的,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

  2、 党支部要选派党性强、模范作用好,作风正派及工作上与申请人联系较多的1-2名党员担任积极分子的联系人。
    联系人要经常了解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情况及工作、学习等表现,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并向支部(小组)汇报申请人情况。
    同时,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

  3、 党支部应定期分析积极分子的情况,将热爱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觉悟较高,有强烈入党要求,工作、学习表现好的,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对比较接近入党条件的重点积极分子,列入发展计划。每年的发展计划要经支部党员讨论并预报总支审批,然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凡列入发展计划的,如尚不具备入党条件,不要勉强发展;凡是发展的,应属计划之内。

二、认真做好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经支部研究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或发展对象)者,要加强培养、教育和考察。每一个发展对象都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教育和考察。

  1、对重点培养对象要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的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共产主义世界观和革命人生观的教育,党的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以及怎样争取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非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必须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共产党宣言》、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并写出读书笔记或学习心得。

  2、全面考察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可以分配积极分子一定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考察。

  3、认真审慎地做好政治审查工作。
政审应包括:
   (1)积极分子和培养对象的政治历史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直系亲属"是指本人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及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与本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直接关系的社会关系。)
   (2)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3)在各个历史时期的表现,尤其在"文革"、1989年政治风波中、"法轮功"及关键时刻的表现。

三、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1、发展前的准备工作

  (1)发展对象经过培养考察确已符合入党条件时,由支委会提出准备发展其入党的意见。
    (2)听取党内意见,召开党支部(小组)会,研究审查申请人是否已具备入党条件,并就是否同意发展的问题征求党内同志的意见。
    (3)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人要有正式党员二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党者约请了解情况的党员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党员担任。
    (5)写出综合考察报告,支部向党总支预报,直属支部的发展要直接预报市局党组。
     (6)经上级党组织部、总支预审同意后,本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申请人在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支部书记或支委与其进行一次正式谈话,进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交待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2、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申请人入党问题并做出决议。(如果一次支部会讨论两名以上的人入党,应逐个讨论,分别做出决议。)

  (1)被发展人向支部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为什么要入党,表明自己入党的志愿和决心。
    (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汇报对被发展人的政治审查情况。
    (4)支部党员进行审核讨论,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5)全体正式党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赞成人数必须超过支部实有正式党员半数。
    (6)支部大会决议写进"入党志愿书",及时报总支、党委审批。上报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外调材料、介绍材料、支委会审查材料、支部大会讨论记录。

  3、总支、党组(委)审批

  (1)在总支或党组(委)审批前,要派党龄较长、有党的工作经验的党员同发展对象谈话,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觉悟程度,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熟悉情况,进一步考察他们是否具备入党条件,还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必要的党性教育,讲清组织对他们的要求和希望。谈话要逐一个别进行。
    (2)审批接收新党员时,要召开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批。(在审批前,要检查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材料是否齐全)。总支审批,一定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及时审批(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审批,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时间,审批失效)。
    在一次会议上同时审批几个人入党,则要逐个地认真审查讨论和表决,不能采取念几个人名单,一次表决通过的办法。
    (3)总支审批通过后,上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审核。
需党组(委)审批的,总支在认真审查、讨论,认为其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完备后,提出同意接收其入党的意见,报党组(委)审批。
    (4)市直机关工委审核或审批后,由组织部发入党通知书。党支部接到通知书后,即通知本人,说明预备期从何时算起,并进行党的组织观念、纪律教育,帮助他们明确在预备期应如何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及时编入党支部(小组)。
    (5)申请人被批准入党后,应面向党旗宣誓。

四、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党组织要要求预备党员按时参加规定的学习、组织生活会,按时交纳党费及在各自岗位发挥作用;加强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进一步考察 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品质和觉悟程度,及时帮助他们克服存在的缺点。

  2、总支、支部要定期分析研究预备党员的情况。在预备党员一年的预备期间找其进行2-3次的谈话,要责成介绍人或指定一名正式党员对其进一步帮助。

  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定期总结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并向组织汇报。预备期满半年,预备党员要写出书面总结并向支部大会汇报,由支部党员对其半年的表现进行评议。

  4、及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应用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
    转正申请书主要汇报预备期间自己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有了哪些进步和提高,同时,应说明对自己入党时的缺点,经过一年预备期有什么改进,按党员标准和党员义务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转正申请书应明确表明请求转正的意愿(明确提出申请转为正式党员)。
   (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及时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无特殊情况,不能拖延。
   (3)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程序如下:
    预备党员宣读申请转正报告。
    支委会汇报对预备党员进一步考察情况及对其转正的意见。
    全体党员进行讨论。
    大会表决并做出决议。
    (4)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报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本人的转正申请书。本人的半年思想汇报,支部大会讨论记录。
    (5)总支及时审批,并报党委组织部审核。由组织部发转正通知书。
    (6)党支部找转正人谈话,将上级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明确党龄从何时算起,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上级审批结果要向支部党员宣布。

  5、入党材料归入档案。入党及转正申请书、志愿书、考察材料、介绍人介绍材料、政审材料归入本人档案。会议记录归入文书档案。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