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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局党组民主生活制度

时间:2011-09-20  来源:  作者: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精神,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下半年。

  一、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准备,集中安排时间,一般要提前15天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开会方式,以便派人参加,加强指导,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二、认真确定好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内容。每次民主生活会前党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在此基础上,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如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有统一要求,党组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

  三、认真组织好学习。要结合主题、针对问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和政策法规。一般要安排一天以上的集中学习。

  四、认真拟好发言提纲。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进行谈心,做好思想沟通,提出批评意见。在此基础上,本人要结合征求反馈的意见,认真写好发言提纲。

  五、认真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上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班子成员要认真检查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之间要本着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互相开展批评。

六、党组书记要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高度重视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担负起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七、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应及时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写出报告。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除有保密和暂时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应在全局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