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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城市管理局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1-09-20  来源:  作者:
  

  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在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和帮助下,始终坚持把发展党员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和重要职责来抓。现将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及2011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一)始终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与管理。

  (二)年度党员发展计划目标明确,要求局属各级党组织要适度发展,处理好党员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并结合“三培养”工作,把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吸收到党组织内来。突出质量,不求数量,一年以来,共吸收预备党员11名,党员以及干部职工积极向各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8名,扩大了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队伍。

  (三)建立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前,将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家庭历史、社会关系、入党介绍人基本情况报支部预审,经公示无不良反映和预审后,支部才能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票决发展,并明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支部把关不严,新发展的党员不符合党员条件和发展程序不到位的,要实行责任追究。由于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无违返党员发展程序现象发生。

  (四)对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分子进行培养教育,积极引导他们向组织靠拢。明确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责任,各级党组织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都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教育计划,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同时还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档案,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市局党组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激发了广大积极分子热爱党,全心工作的激情。

二、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为切实抓好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确保党员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实际,现制定2011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章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大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全市城市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二)目标要求

2011年我局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目标是:发展党员10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0名。重点要做好在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

(三)基本措施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保持党先进性为着眼点,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整体水平。一是抓领导指导。要建立健全层层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要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抓组织建设,夯实基础。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建设,结合“三向培养”,努力把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建立每年10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发展党员工作奠定基础。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三是抓规范操作。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党员质量,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将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各项要求,全面执行发展党员民主测评制、预审制、公示制、一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确保工作不走样、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四是抓教育管理。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是提高新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和必然要求。要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认真制定和实施预备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要坚持分类指导、因情制宜,根据不同职称、岗位、地域、年龄、文化的预备党员的特点,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培训措施,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真正在思想上入党。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