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讨论活动。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和领导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讨论。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广涛主持会议,并领学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七讲篇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徐明新领学了中共滕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和滕州市纪委《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关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崔凤存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姜广涛局长在学习活动中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辅助读物,通过第七讲篇目可以正确理解“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对于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并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学习深化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从而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集中学习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建立学习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学习领会质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实现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在党的建设、深化改革、新旧动能转换、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新作为、新成就。
会议还就近期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重点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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