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夜间至7月4日早晨,我市迎来一次较强降雨。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汛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此次强降雨,立足于防大汛、抗强台、抢大险、救大灾,统筹部署,闻汛而动,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全面开展城市防汛应对工作,确保城市安全度汛。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对城市下穿式立交桥、低洼易涝区、雨水收集口、垃圾处理、路灯照明和城市公园等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针对发现问题,按照“一点一策”原则,明确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184轮,派出检查组81个,投入排查人员290人次,累计发现风险隐患91项,并全部完成整改。
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城市防汛责任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实行汛期城市涝情“一日一报”制度,如出现人员伤亡等重大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城管防汛队伍时刻待命,备齐备足防汛物资、装备,确保“拉得出,用得上,战得胜”。 加强重点部位值守。牢记“汛情就是命令”,抓好城市地下设施(下穿式立交桥、地下通道、隧道、涵洞、地下车库)、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重点部位做好安全防护,备足应急抢险设备,设立清晰醒目警示标识,安排专人值守执勤,及时疏散转移人群,做到“降雨不停、人员不撤”。 此次降雨,我市平均降水量23.5毫米,最大降水量60毫米。全市城管系统坚持“以雨为令,以防为责”,统筹安排部署,严格值班值守,强化重点防守,加大巡查力度,排查整治隐患。共计出动防汛人员191人(次),防汛应急车辆30辆,检查排水井及投放排水设备82处,对22座下穿式立交桥及部分积水路段采取防护措施,我市未出现城区内涝积水,未发生“淹车亡人”等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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