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李力,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周涛一行来我局调研座谈户外广告立法工作。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济禹,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凌,市城市管理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张宇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会上,调研组介绍了开展户外广告立法调研的背景,听取了关于立法必要性、可行性及拟通过立法规范和解决的问题等方面的汇报,对我局户外广告立法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调研组指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是城市视觉环境的核心要素,其设置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城市形象、公共安全和商业活力,也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进行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专项立法,是破解当前管理困境、提升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根本之策。要立足我市实际,从公共安全的防范、公共利益的实现、广告市场秩序的规范、公共空间资源的利用等方面立法必要性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出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法律法规。要学习先进经验,对标苏州、扬州等地市户外广告管理的经验做法和优秀案例,用他山之“石”琢我市户外广告立法之“玉”,为立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要结合国家开展大运河环境保护的有利时机,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一部权责明晰、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惩戒有力的高质量地方性法规。用高标准、高质量的立法成果为我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迈向法治化、规范化新台阶、新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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