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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山亭区农村公厕建设坚持 “四个一”标准

时间:2020-04-09  来源:  作者:
  


一是保证一村不漏。枣庄市山亭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与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积极对接,重新核对信息,确保一村不漏。争取奖补资金300万元,对按照时限标准完成的每座公厕予以5万元奖补。目前,全区新建60座3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进入公厕选址和工程招投标,28个自然村公厕进入主体施工,力争6月底完成70%的任务。二是保证一个标准。面积统一不低于50㎡、厕位数量统一不少于8个、沉淀池容积统一、统一制度标牌,统一达到“11有”标准,方便村民使用并保证顺利通过省、市验收。三是保证一厕一人。针对公厕无人管护、设施易损的情况,结合扶贫专岗,明确一厕一人标准,保证公厕卫生清扫及时、设施无损坏、正常对外开放使用。2019年63座公厕专职保洁员70名,达到一厕一人管护,其中扶贫专岗10人。四是保证一厕一档。目前,已完成2019年63个公厕一厕一档建设,下发《关于各镇(街)2019年度建成农村公厕核查情况通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建立长效管护档案,真正做到建设好、维护好、使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