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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管局呼吁市民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

时间:2017-11-06  来源:深圳城事深圳商报  作者:wylinlin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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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新统一、规范样式的垃圾分类投放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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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桂苑城市花园小区的李阿姨投放垃圾

(深圳新闻网讯) 近日,不少小区的垃圾桶都已“更新换代”,不仅在数量上有所增加,标识也更加细致……记者注意到,为了方便市民分类投放,每个箱体上还详细标注着投放物范例,比如“塑料”这一类下就画着“塑料瓶”,玻璃这一类下就画着“酒瓶”,金属这一类下就画着“易拉罐”。
据悉,今年6月深圳市城管局发布了《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如今已过去3个月,我市小区分类投放目前情况如何?日前,记者走访发现,深圳很多物业小区都张贴了新发布的《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放置着改造一新的垃圾投放箱,还新增加了一处大件垃圾投放点。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478个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城中村完善了垃圾分类设施及后续配套分类收运、分类处理渠道,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呼吁,希望越来越多的市民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
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进小区
若整改设施不完善可投诉
 
上周五,在罗湖区桂苑城市花园小区,笔者看到,小区的垃圾投放点放置了我市最新统一、规范样式的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分别是有害垃圾、玻璃、金属、塑料、纸类、其他垃圾六个垃圾桶,与传统的分类垃圾投放容器不同的是,所有的垃圾分类标识更加细致,其中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里还专门划分了灯管、电池、球泡灯、环形灯管。旁边则是年花年桔和大件垃圾投放点。
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住宅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及管理要求》已经出台,原则上按照每1000户应设置1个分类投放点的标准,全市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城中村)至少设置一处有害垃圾(电池、灯管)、玻金塑纸(玻璃、金属、塑料、纸类)、大件垃圾(年花年桔)、废旧织物等分类投放点和投放指引牌;在楼栋大堂、电梯或楼梯出入口张贴《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和投放告示。
市城管局提醒,市民若发现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城中村)没有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或分类投放设施不完善,可拨打城管热线12319投诉反映,市城管局将及时督促整改。
新增设大件垃圾投放点
物管预约大件垃圾上门回收
 
“大件垃圾投放点在一楼东区负二楼。”这是笔者日前在龙岗区天健现代城小区楼道张贴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引》上看到一行字。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等大件垃圾堆放得比较多时,物管人员就会统一给辖区专门收运公司打电话预约清运。“以前对于我们物管来说清运大件垃圾是一件很头痛的事情,现在好了,只需要一个电话就能轻松搞定。“为了让市民清楚不同垃圾的投放点,我们还特地做了属于自己小区的分类指引,把垃圾投放点的位置详细地标在指引上。”
如何处置大件垃圾,一直是件让不少市民烦心的事儿。日前,笔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物业小区都增加了一处大件垃圾投放点。除龙岗区天健现代城小区外,罗湖区桂苑城市花园小区、龙岗君悦龙庭等小区也都专门设置了大件垃圾投放点。
据了解,为了彻底帮助居民解决大件垃圾处置难问题,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要求今年年底前,深圳所有小区都将设有至少一个大件垃圾投放点,市民可以把大件垃圾统一放置在小区一角,再由小区物管拨打垃圾收运便民电话,预约专门企业免费上门回收,进行统一收运处置。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大件垃圾不包括建筑、装修垃圾。
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5年底,市城管局已在有关文件中要求各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动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集中收运和处置,主要针对的是乱扔在市政路、绿化带的大件垃圾。今年,深圳全面铺开大件垃圾投放点,要求各住宅小区(城中村)在小区内设立至少1个大件垃圾投放点,可与年花年桔共用同一个投放点、分区域设立,解决每一个居民大件垃圾分类投放的问题。
同时,建立大件垃圾收运处理台账。各区应要求收运处理企业做好台账,内容包括:收运处理大件垃圾的种类、数量及来源,处理后所形成产品或产生的残余物的种类、数量和流向等。
“重要的是坚持分类的行为”
垃圾分类已走进居民生活
 
“以前家里的废旧电池都不知道怎么处理,现在总算有地方放了。现在这个新的垃圾收集容器专门区分不同的有害垃圾,很人性化,也很安全。”采访中,新式垃圾收容器让人倍感惊喜的同时,很多市民也表示,有了设计科学的垃圾收容器只是开始。
“现在很多人都有分类意识,但是很难坚持下来,更重要的是大家都要积极培养分类这个习惯,遵守垃圾分类原则,只有这样这些垃圾箱才能物尽其用。”在采访中,今年64岁的李阿姨告诉记者,她在桂苑城市花园居住了20多年,她说自从2013年小区宣传垃圾分类开始,自己就有意识地将生活垃圾分类,比如每天做饭自动将菜叶、果皮等厨余垃圾放到一个垃圾袋里。李阿姨直言刚开始时有点不习惯,但还是坚持下来了,慢慢地,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成为了生活的一种习惯,现在家里大人小孩都一起参与垃圾分类。
据了解,今年6月3日,深圳率先编制并发布了国内首张《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清晰说明家庭产生的大件垃圾、年花年桔、废旧织物、玻金塑纸、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投放方法。市城管局以此为契机,以社区、物业小区为主要阵地,积极开展“垃圾强制分类进社区、进家庭”系列活动。截至8月底,全市共印制分类投放指引超过460万份,通过社区工作站、网格员、物业公司、义工组织以及专业公司等入户发放或投放到居民家庭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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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规定:
1.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或地点的,处2000元罚款;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处3000元罚款;未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的,处5000元罚款。
2.单位或者个人未分类投放或者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元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罚款。
3.生活垃圾收集企业混合收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处10000元罚款。
4.生活垃圾运输企业混合运输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的,处1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