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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度城市防汛工作总结和排水防涝工作核查的通知

时间:2016-09-10  来源:  作者:
  

 

各区(市)城市防汛办公室:
为做好全市城市防汛总结和明年防汛工作部署,现组织上报2016年度城市防汛工作总结。有关要求如下:
一、全面总结城市防汛工作。工作总结中要涵盖以下内容、数据:本辖区2016年度贯彻上级部署、落实防汛责任;城市排水防涝规划编制完成情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维护、检修、清淤等情况(包括城市立交桥下警示系统安装数量、更换“三防”井盖、重要地段防汛视频监控点、城区河道水位流速监测点数量、疏通排水管渠长度、积水点改造数量);防汛物料配备,防汛队伍组织;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应急演练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今年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写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
二、认真落实整治城市内涝。针对今年6月23日强降雨导致内涝灾害的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要深入分析产生内涝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该项内容与年度总结一并报送。
三、积极开展城市排水防涝自查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各区(市)要对照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检查考评表(见附件2),进行防汛工作自查评分并提交自查报告。
请各区(市)将《2016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情况调查表》、《2016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检查考评表》,以及2016年城市防汛工作总结和自查报告,于926日前加盖防汛主管部门公章报送市城防办。
联系人:郝传宝鲍林
联系电话:8665919
电子邮箱:zzscsfxbgs126.com
附件:附件1、《2016年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情况调查表》
附件2、《2016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检查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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