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市城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枣庄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9月23日(星期五)前将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人:王亮,联系电话:3199868, 邮箱:srhwk@zz.shandong.cn。 附件: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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