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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

时间:2023-09-28  来源:  作者:
  


1.负责拟订全市城市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城管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城区建筑施工噪声、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噪声、餐饮油烟、露天烧烤、城市焚烧生活垃圾等污染的行政处罚工作。

2.指导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管理;指导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管工作;指导建筑垃圾的处置、运输车辆的监管工作;指导城区道路扬尘防治工作;指导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城乡公共厕所的监督管理。

3.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城市管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生态环境保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