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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城市管理局接访公示

时间:2023-10-27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走进信访接待场所,注重面对面听诉求,心贴 心 办 实 事, 实 打 实 解 难 题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信访突出问题。市城市管理局定于每周三上午开展集中接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接待时间

工作日每周三上午8:30-11:30

二、预约登记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接待人员

市城市管理局县级领导干部、执法督察科工作人员

四、接待地点

市城市管理局信访接待室

五、预约登记电话

0632-3199909

四、相关事项

1.来访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及相关书面材料,涉及人数较多的,可推选不多于5名代表。

2.对局领导已接待尚在办理信访事项,不再重复接待,由现场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处理。

3.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信访秩序。        


    特此公示




枣庄市城市管理局

2023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