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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单位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并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为5%;
每年抽查1次 |
市、区市政主管部门 |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二十一条:“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城市道路完好。”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7号文件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5〕1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监督检查。对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市政亮化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