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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6-04-03  来源:  作者:
  

按照枣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对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的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督察还发现,市城市管理等部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生活垃圾混投、混运等现象较为普遍。

二、整改目标

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三、整改措施

针对督察反馈问题,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制定并印发专项整改方案,形成了以城市管理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区(市)联动的工作格局,系统推进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建设与管理,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各区(市)、枣庄高新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规范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健全完善分类运输系统,逐步更新分类转运设施。加强对混投、混运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生活垃圾收运作业。

)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联动配合,形成以城市管理部门为主,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城市管理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推进、检查监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城市管理部门联合推动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市商务局指导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配合城市管理部门联合推进“两网融合”。市生态环境局加强有害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配合城市管理部门联合加强有害垃圾中的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安全规范处置。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推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强化宣传引导,培育分类习惯。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及宣传方案,召开全市推进会,组织业务培训。广泛开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贯及“六进”志愿服务活动140余场(次)。成功举办第三届枣庄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期间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10次、志愿服务活动3641次,覆盖居民小区299个。

(二)完善设施建设,健全收运体系。督促属地规范建设分类投放设施,累计新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亭(房)1732个,建成垃圾分拣站67座、有害垃圾暂存中心23个。印发《关于规范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标识的通知》,统一分类运输车辆标识,实现“专车专运、密闭运输”,从硬件上杜绝混运隐患。

(三)健全联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牵头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会同市商务局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衔接融合,已在95个社区、268个居民小区投放智能回收箱419个。开展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分级管理评估,截至2025年底,全市共有1196个小区达到三级以上分级要求,分类质效持续提升。相关工作经验《枣庄市创新构建“四化”模式 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绿色推进样板》在全省推广。

五、销号验收情况

枣庄市山东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整改情况达到合格标准,完成销号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枣庄市城市管理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为准。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3199868

联系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3909号811室

枣庄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