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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枣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06-23  来源:  作者: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和《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鲁建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枣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到 2020 年底,滕州市全面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市),其他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并各自建成 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镇),10 个垃圾分类示范街区。2022 年底,滕州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镇)达到 50%,20 个垃圾分类示范街区。2025 年,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

(二)工作任务

《方案》明确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分类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机制;完善垃圾分类监管机制。

(三)推进措施

广泛宣传发动,加强垃圾分类教育培训与引导;建立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集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四)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组织、经费、政策、机制保障等保障措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