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解读《枣庄市城市管理工作标准(一)》

时间:2021-10-14  来源:  作者:
  

21日,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枣庄市城市管理工作标准(一)》(枣城管〔20213号,以下简称《标准》),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标准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标准。

    二、决策依据

本《标准》依据如下法律法规制定: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山东省城市管理导则(试行)》

《山东省城市公园服务管理规范》

《枣庄市城市绿化条例》

《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建城〔201636号)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

《关于开展城市深度保洁示范路创建活动的通知》(鲁建城字〔201549号)

《山东省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操作指南》

《山东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第一篇:环境卫生管理)》

三、起草过程

标准》共分为市政园林环卫三部分分别由市城市管理局市政亮化科、市容环卫科市市政园林服务中心起草,经过多次论证、讨论、修改定稿,在2021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上印发。

四、目标任务

加强我市市政道路设施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市政道路设施管理水平,保持市政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方便生产和人民生活;保护建成区绿化景观效果,提高绿地管养水平,加强绿化行业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城区环境卫生作业的精细化,确保城区环境卫生始终保持高水平状态。

五、涉及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建城区范围。

六、执行标准

本《标准》主要执行下列标准规范:

《居住绿地设计标准》(CJJT 294-2019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

《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 287-2018

《城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技术标准》(CJJT 302-2019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 51346-2019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

《城市绿地养护服务规范》(DB37/T 11742009

《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7-702

《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G/TJ08-18

《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DG/TJ08-2105-2012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1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

《山东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规范》(DB37/T937-200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06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2013

《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CJJ/T 156-2010

《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服务规范》(DB37/T945-2007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

《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19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CJJ150-2010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93-2011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175-2012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导则》(RISN-TG014-2012

《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9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CJJ/T212-2015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监管标准》(CJJ/T213-2016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CJJ128-2017

《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47-2016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06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2013

《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CJJ/T 156-2010

七、关键词解释

  本《标准》所称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是指建成区内车行道、人行道、隔离护栏、路沿石、界石、挡车柱、桥梁、桥涵、隧道、综合管廊、过街天桥、挡土墙及车行道和人行道上的排水检查井、收水井、雨水箅子、照明等设施。本标准所称绿地是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本《标准》所指绿地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和区域绿地。本《标准》主要涉及城区范围内城市道路保洁,公厕、垃圾中转站、环卫歇脚点建设管理,垃圾处理厂指导管理。

、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城市管理

解读人:杜晨

政策咨询电话:0632-3168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