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对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对《枣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枣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6月29日至7月29日。征求意见期间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箱、传真等方式向我厅反馈意见和建议,为方便沟通联络,以单位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并备注联系方式。 联系人:姬小玉,电话:0632-3199868,电子邮箱:srhwk@zz.shandong.cn。 附件:1.枣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 稿) 2.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3.起草说明 枣庄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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